各位同学,各学院(系)、学园: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4年第一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1.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详见附件1),可申请首次确诊重大疾病补助。
2.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可申请大额医疗费补助。
3.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2)一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与相关凭证)发送至yiyutang@zju.edu.cn;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与相关凭证)交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5月20日。
联系人:唐溢禹 yiyutang@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2019年7月修订).pdf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