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免修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4-04-26浏览:10设置

各位博士研究生,

   大家好!2014级及以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完成4-6周社会实践必修环节(详见《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请做好近期免修或者参加今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准备,尤其对于2025年6月之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另关于免修认定工作说明如下:


1.学生申请提交

符合文件办法免修条件之一的,可在新系统-应用中心-社会实践-实践申请-免修,选择“免修类型”进行操作,下载申请表模板(需签字盖章)连同免修证明材料上传系统,上传个人“免修证明材料”,填写“免修理由”。

2.免修上传材料说明

(1)有 1 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起止时间符合要求的入职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均需要带公章。

(2)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 4 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

硕士期间在老系统完成社会实践环节的学生,新系统已实现自动免修,学生可通过“应用中心-社会实践-实践申请的上半部分”自行核查实践记录。

(3)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 3 个月(含)以上的:

学生在出国境模块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回国(境)审核表》后,一起上传,同时系统会根据出国境模块出入境时间是否达到90天进行判定,符合条件方可提交成功。

(4)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

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申请学生本人。

(5)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例如:西湖大学联培学生等培养。


请申请免修同学严格按照要求材料准备。


3.时间安排:

(1)学生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即日起至5月10日中午12点

(2)院系审核:即日起至5月14日,院系审核时请核对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详尽;

(3)学校审核:5月13日-5月17日。



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pdf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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