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机械工程学院奖励名额3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材料:
电子版材料:填写“附件1: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2024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zjujxxytw@163.com(邮件以“学号+姓名+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命名)。
纸质版材料:填写“ 附件2:2024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一式一份,打印后导师签字,与证明材料交至开物苑一幢409。
请有意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于2月26日周一12:00之前,提交上述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3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疑问咨询:李老师、曲同学
联系邮箱:zjujxxytw@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2:2024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