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助对象及条件
续助对象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 认定为学校资助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 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3.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 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5. 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二、申请流程
1. 11月11日18:00前,学生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详尽申请信息;(注:附件信息一栏需根据下述要求上传材料)
(2)附件上传。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2022-2023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2)、汇总表(附件3)
(3)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1月13日18:00前申请同学打印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或纳米楼打印的纸质成绩单,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送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
3. 待学校、基金会审核后予以公示确定名单,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电子版材料:
(1)成绩单pdf版;
(2)汇总表。
2. 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
(1)盖章版成绩单(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2)汇总表。
特别提醒: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放弃声明(附件4,一式两份)至院系,放弃名额同年级同学院递补,西部学生优先,学生申请流程同前述要求。
2. 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审核工作,对成绩、区域等要求严格把关,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唐溢禹13857609372
邮箱:yiyutang@zj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