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
二、申请流程
1. 11月11日18:00前,学生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续助项目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详尽申请信息;(注:附件信息一栏需根据下述要求上传材料)
(2)附件上传。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2022-2023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3,面向2023级新生申请的项目不需要上传成绩单)、汇总表(附件5);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还需要填写并上传附件4中的材料;
(3)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1月13日18:00前,申请同学打印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或纳米楼打印的纸质成绩单,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送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
注: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还需要提交附件4中的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其中香港海鸥助学金有特殊汇总表、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需粘贴彩色照片。
3.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基金会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电子版材料:
(1)成绩单pdf版(面向2023级新生申请的项目不需要上传成绩单);
(2)汇总表。
备注: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还需要填写并上传附件4中的材料。
2. 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
(1)盖章版成绩单(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2)汇总表。
备注: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还需要提交附件4中的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其中香港海鸥助学金有特殊汇总表、香港海鸥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需粘贴彩色照片。
特别提醒:
1. 请学院(系)、学园辅导员积极做好新申请的审核工作,对受助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成绩、籍贯、年级等要求严格把关。
2. 金色年华助学金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3000元/年用于连续支持初中或高中的3位需资助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优先结对帮扶捐赠方注册地所在地区(余杭区、临平区)或受助学生家乡需资助的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次年3月提交相应帮扶材料,具体内容待新申请名额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溢禹13857609372
邮箱:yiyutang@zj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新申请)执行清单》.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