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20、21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3)和《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现将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和学院院设奖学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1.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和学院院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含各项标兵)的学生中评定。
2.各类奖学金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参考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各位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考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
二、评审流程:
1.申报材料上交:请将附件3电子版于2023年10月26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22225001@zju.edu.cn,以“【20/21级】+姓名”命名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其他材料等学院预评后再行通知填写。
2.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统一评审,每一个人至多申请三个志愿,最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申请人实际情况展开评定工作,原则上每人至多荣获一项推荐资格。
3.申报截止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将组织统一评审,评定院级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最高一项金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奖金累计情况将作为外设评选的参考。院设各类奖、助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同等条件下,未获得校设、外设奖学金的同学或获低额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7日(周五)上午9点-12点
2.面试地点:开物苑1幢302会议室
3.其他事项:
(1)面试名单及分组将于10月26日下午公布,参评同学按照面试安排签到时间至开物苑1幢302外等候区签到、候场;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得迟到、早退或自行更换面试时间;若本人无法到场,请于10月26日22:00前向陈熠钧老师说明情况,并另找同学代为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参评资格。
(2)面试过程中,每人有60秒时间进行自我陈述,依次陈述完毕后,每组剩余时间为评委提问时间。请同学们做好准备,自我陈述时尽量不要重复面试登记表上已有的内容,以免浪费时间。如有疑问,请联系:
徐佳航同学:17799857673
陈熠钧老师:18868105149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
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doc
附件3:
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院设奖学金申请评审登记表.xlsx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