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新增仪器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3-10-09浏览:10设置

    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对机械工程学院拟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机械工程学院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951494

    Email:sme_lab@zj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新增仪器收费标准--2023年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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