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19、20、21级同学: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于2014年12月设立,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下,爱心基金的捐助工作进展顺利。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学生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二)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系)或学园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
(一)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二)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具体时间安排
5月8日-5月19日,学生填写附件1、2并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1206120664@qq.com;
联系人:
学工部刘老师 88206586
研工部滕老师 88981401
附件3: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2019年7月修订).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