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与美育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安全保卫处、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1.本科生组: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0 日; 地点:紫金港校区风雨操场。5 月 19 日(星期五),比赛时间:下午 1:00 开始至当日全部比赛结束止。5 月 20 日(周六)的比赛从上午 8:30 开始,持续到当日比赛全部结束止。
2.研究生组: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27 日; 地点:紫金港校区风雨操场。5 月 26 日(星期五),比赛时间:下午 1:00 开始至当日比赛全部结束止。5 月 27 日(周六)的比赛上午 8:30 开始,持续到当日比赛全部结束止。
三、竞赛项目:
1.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单项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参赛办法:
1.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
2.一名学生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团体赛及单项赛均不得兼项。单项赛双打项目允许跨学院组队,以其中一人所在学院为参赛单位。
(二)参赛人员
1.参赛运动员为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出具近半年的身体健康证明(或校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于领队教练的联席会议时上交。
2.各参赛队限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1 名;团体赛队员不得超过 12 名。
3.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且每名运动员整个比赛过程中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如资格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所在院系所有比赛成绩。
五、竞赛办法:
1.团体赛采用两个阶段比赛的办法。第一阶段根据实际报名队数分成若干小组,采用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取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 1-8 名。每阶段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比赛采用 21 分一局定胜负,每球得分制,11 分交换场区,先到 21 分者为获胜方。
2.团体赛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中由裁判长抽签决定。
(二)单项赛
1.单项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 1-8 名。
2.每场比赛均采用 21 分一局定胜负,每球得分制,11分交换场区,先到 21 分者为获胜方。
(三)种子设定
各项目的种子参照上一年度浙江大学“三好杯”羽毛球赛各项目名次确定。双打比赛如遇拆队,则两名运动员均不计入种子排名。
(四)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地和场序。
2.裁判长对比赛全面负责。
3.弃权:团体赛交换出场名单,超过规定时间 5 分钟未到者,判该队本次团体赛非正常弃权。临场比赛运动员超过比赛时间 5 分钟未到者,判该运动员该场非正常弃权。
4.申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应在下一个发球前提出,如对最后一球有异议,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运动员的申诉向裁判员提出,教练员申诉向裁判长提出。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方法:
1.参赛运动员人数(队)多于8人(队),录取前8名;参赛运动员人数(队)少于8人(队)(含8队),减一录取;所有项目报名少于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但允许运动员在赛前联席会议上改项。
2.奖励:团体总分(团体*3+单项)前八名,颁发奖杯。参赛不足九队时一律按实际报名参赛队录取,其得分不变。个人项目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1-8名积分按9、7、6、5、4、3、2、1计。
3.积分方式:参照综合运动会具体办法。
有意报名参赛的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请联系陈同学,手机:13028326667,微信:Ke-WeChatOfficial。
本科生组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午十二点前);研究生组 2023 年 5 月 16 日(中午十二点前)。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