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转正党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党支部讨论确定、机械工程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所在支部 | 姓名 |
1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制造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孙登江 |
2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制造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陈静霓 |
3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孙佳椿 |
4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电控制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吴润东 |
5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电控制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晏丁烁 |
6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李雨桐 |
7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郭佳淼 |
8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刘锋 |
9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施念 |
10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沈佳婧 |
11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赵胜杰 |
12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金柏宏 |
13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蒋语安 |
14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朱丽雯 |
15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朱润杰 |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时,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物苑一幢405
电话:0571-87951168,邮箱:sme@zju.edu.cn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