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19、20、21级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学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5月
二、面向对象
参加勤工助学的在岗本科生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材料要求
(一)学生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
(二)内容应展现学生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图片格式为JPG(每幅10M以下)。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活动安排
(一)逐级推荐
请有意申请同学于4月10日前填写申请材料并打印交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1206120664@qq.com。
学校将组织评委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校级“勤工助学之星”,并择优推荐上报3名同学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最终由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遴选复评。
(二)事迹宣传
学校将联合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择优在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典型事迹,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联系人:马文芳,88206586。
党委学生工作部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