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流程】关于毕业生签约、违约、档案、党组织关系转移及常见问题等相关事项办理流程说明

时间:2023-12-25浏览:2751设置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流程

毕业生就业流程、毕业生违约流程,请登陆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web/login/webLogin.zf


二、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请严格按照图示完成相关内容填写。之前已统一让班级交学院签字盖章过了,目前如有零散的签字盖章请交到开物苑1幢409刘老师处。


三、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请登陆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签约。三方协议书文本需正反面打印(学校为电子章,无须再来学院盖章),一式三份,学生、学院、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学生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毕业生将第三份交至开物苑1-409刘老师处


四、违约
学生一旦签约成功,原则上不得再轻易提出解约,对于确实有特殊需要办理违约的学生,流程如下:
1.
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方可提出违约申请;
2.
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3.
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需要同时去开物苑1幢409办公室向刘老师提交违约纸质版材料
1)原单位解约函;
2)新单位接收函;
3)原三方协议书(未打印的学生可不用提交);
4)个人违约情况说明;
5)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附件一,表中原单位意见、新单位意见以解约函和接收函作为附件即可)。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可不用提供。
4.
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5.
原则上只有出现“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录取公务员”、“考研升学”等情况,才可以提出违约;
6.
学院在收到完整的违约材料后,将在两个星期内审核相关材料,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中给出同意或拒绝违约,请学生关注违约申请状态即可。若违约申请通过,学院将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学生直接与新单位签约即可,若是申请未通过,请找对应的就业经办老师咨询。


五、档案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学[2006]15 )第四章:

第十二条: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第十七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其档案由学院移交至学校档案馆集中保存、代管。

  档案是学生个人履历的一个证明,在个人的成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重视,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档案去向。

1a.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请学生本人在毕业后三个月内联系生源所在地(原户籍)市(县、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求该部门开具“调档函”并寄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幢407室(310058);收件人:档案室;收件人电话:0571—87952792)。学院收到“调档函”之后会将档案寄回学生的生源所在地。

2.毕业生档案通过邮政 EMS快件机要转递,原则上不得由本人自带,EMS 邮寄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二),确认无误后发送至邮箱jxxy329@163.com,学生根据EMS 单号(档案寄出后会将寄送信息及时更新在career.zju.edu.cn,学生可以在该网站上查询档案寄送状态及快递单号)查询档案去向及投递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可直接与学院联系。毕业生档案去向网站查询方式:登陆 http: //www.ems.com.cn,追踪查询档案去向及投递情况(查询期一年)。毕业生离校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主动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并核实是否收到档案,以免出现“死档”或档案遗失等严重后果,并保持个人原有手机畅通三个月以上时间。学生档案室(院团委)电话 0571—87952792

3. 原则上每年930日前,学院将寄出所有当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所有学生档案,对于因故需暂时保留在学院的学生档案,学生必须说明原因,提交申请(附件三)特别提醒,学院暂时保留档案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档案寄送信息可自行在就业系统本人账号内查询


六、毕业生党建档案及组织关系转接

 (一)毕业生党建档案

1.对于入学即正式党员的毕业生,学习期间其党员档案已在学生个人档案中。

2.对于在本学院转正的毕业生正式党员,以及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党建档案整理好,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3.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4.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5.对于上述在各支部柜子中,需放入学生个人档案的毕业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申请人,请各支部形成名单,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档案学生干部及老师配合。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每年度36月份毕业季,党建中心统一收集各支部毕业生党员填写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留存采集表信息给予团委进行离校审核,并像省外转接且去向不支持跨省转接的同学开具介绍信并发放。请注意:

1.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已开通跨省转接功能,各支部库中的党员可以进行线上流转。对于省内转接和去向省份支持跨省转接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收到党员发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并确认无误后,直接在系统内发起省内转接或跨省转接的申请;对于不支持跨省转接的省外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党建中心将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里面的信息开具纸质介绍信,由本人带着纸质介绍信离校。

2.毕业生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提交通过支部为单位给党建中心,否则离校审核的团委办公室审核环节无法通过(无需党员个人去团委)。对于省内转接和去向省份支持跨省转接的党员,团委老师在收到信息采集表后会审核并通过其离校申请;对于省外转接党员且去向省份无法进行线上转接的同学,将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该同志在领取介绍信之后,团委老师会审核通过其离校申请。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接转、携带,并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并将回执邮寄或拍照给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交由党建中心。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将成为“口袋党员”,这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学生党员毕业后,其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一律不准挂靠原单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党建档案相关问题及组织关系转接问题请直接联系:赵同学 15890101377。


七、常见问题:

1.毕业生必须认真完善生源信息自审;

升学或出国出境的同学在就业类别选择对应选项,再填写其它内容(*号内容必须填写,不确定的内容可咨询接收单位)。


2.时间安排:6月份及之前毕业:档案户口最迟留到8月底。9月、12月毕业:原则上需要列入2024届生源。


3.关于档案信息填写的相关问题

当前我国国家统一招考毕业生的档案转递政策分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档案转递到升学学校。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3)毕业后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到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
生源所在地

生源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当地市、县、区人社部门可以接受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所在地。对于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所属地人社部门。


5.就业协议相关问题

(1) 就业协议为双方协议,一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或者电子签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纸质协议书或电子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一般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合理范围为月工资的1-2倍。

(2) 通过电子签约的毕业生,在愿意缴纳违约金的前提下,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恶意拖延不予办理违约手续的,可凭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单方面解约。相关材料主要是指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已收到毕业生的解约申请,原则上每位同学最多可进行一次违约申请办理。若进行继续深造或选择成为公务员,则不属于违约范围


6.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问题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户口迁往升入的学校或迁回生源所在地。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3)毕业后就业:若签约单位能够落户,则迁往单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也可迁回生源所在地;若签约单位无法落户,则迁回生源所在地。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迁回生源所在地。


附件一: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doc

附件二: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三:机械工程学院暂缓寄出个人档案申请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