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2年度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10-25浏览:224设置

根据浙大本发〔20185 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1),2022年度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我院参与项目27项(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检查,采用PPT汇报形式。

二、       检查要求与内容

 1.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表——>导师批阅中期检查表——>学院组织专家中期检查——>评定中期检查结果。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按申报书计划进度实施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效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结果评定:通过、暂缓通过、中止三个层次。

4.根据学院“宽进严出”的原则:中期检查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10%,期末检查淘汰率不低于5%

三、       进程安排

1111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表。

1118日前,项目负责人联系指导教师批阅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完成批阅中期检查表。

1126日前,项目负责人打印由导师评阅后生成的pdf《中期检查表》和《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交学院本科教学科(开物苑1-407)。

12月初,学院组织专家分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经费报销

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目前已经产生发票的,可以进行经费报销。产生的费用必须是用于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的请各项目组填写《浙江大学报销汇总单》(附件3),同时按照《科研经费报销要求和流程》(附件4)准备好纸质报销凭据,于1122日前到本科教学科办理发票审核、报销事宜。(注意:校财务规定本年的发票只能本年报销,来年发票作废不能报销。)

国创、省创、科研实践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单独到本科教学科(开物苑1-407)完成材料初审。

校院级SRTP项目学生报销材料统一交徐佳权同学(qq: 3514517008 )和孙雅茜同学(qq: 2381382796 ),汇总后到本科教学科(开物苑1-407)完成材料初审。

五、    其他

凡参加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的学生,只有参加和完成全过程(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方可记第二课堂科研训练相应学分。对于无故或随意放弃项目研究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本科生院.pdf

 附件2-2022年度机械学院-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名单-27项.xls

 附件3-浙江大学报销汇总单.doc


 附件4-科研训练报销要求和流程.docx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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