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2019、2020、2021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助对象及条件
续助对象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认定为学校资助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如出现下列情况,则终止资助: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者;
2.道德行为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消费者;
4.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5.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支持的受助者。
二、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10月16日18: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三全育人网站(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中的“学生资助”板块,点击“社会资助申请”,找到“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材料(附件2),续助学生需提交2021-2022学年成绩单。
2. 10月22日18:00前,学生打印相关材料,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系)行政章,上交纸质版成绩单(盖章版并在成绩单右上角手写均绩、年级专业排名/年级总人数)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
3. 待学校、基金会审核后予以公示确定名单,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特别提醒:
1.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感谢信与放弃声明(附件3,一式两份),手写最佳,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手写签名及日期,本材料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放弃名额同年级同学院(系)递补,西部学生优先(附件4)。
2.盖章版成绩单,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审核工作,对成绩、区域等要求严格把关,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范老师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