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1浏览:135设置

各所、各研究生德育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 54)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2021-2022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学院(系)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职责,结合学校和本单位考核细则实施。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

2.研究生评议:学院(系)通过述职、测评、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所负责党支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参与评议的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和代表性,全面真实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对评议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

3.学院(系)考核:学院(系)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由学院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最后被推荐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电话通知),同时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5.材料上交时间:请各位德育导师于101417:30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个人详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jxxytw@163.com,并将纸质版交至开物苑1409室。

注:研究生评议和院系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结果运用

1.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刘炳瑞 87951522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09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师工作规定.pdf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作考核表.doc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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