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各研究生德育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 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2021-2022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学院(系)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职责,结合学校和本单位考核细则实施。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
2.研究生评议:学院(系)通过述职、测评、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所负责党支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参与评议的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和代表性,全面真实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对评议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
3.学院(系)考核:学院(系)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由学院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最后被推荐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电话通知),同时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5.材料上交时间:请各位德育导师于10月14日17:30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个人详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jxxytw@163.com,并将纸质版交至开物苑1幢409室。
注:研究生评议和院系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结果运用
1.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刘炳瑞 87951522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幢409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