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2021级同学:
根据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与学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2-2023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续助对象及条件
续助对象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认定为学校资助对象;
(2)2021-2022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获得者(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续助学生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者,将有可能被取消并调整资助: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每学期学习成绩出现3门以上(不含3门)不及格者;
(4)经查实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者;
(6)接受其它社会类资助或奖励大于或等于5000元/年者;
(7)退学、休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者;
(8)主动申请放弃者。
二、申请材料
续助学生提交(附件2):
(1)《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
(2)2021-2022学年的成绩单
放弃学生提交(附件3):
(1)放弃声明(手写)
(2)感谢信
替补学生提交(附件4):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
(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书》(打印后手写)
(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
注:若有学生替换,学院需按评选流程推荐同年级同学院学生替补。
三、申请流程

1.9月19日18: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三全育人网站(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中的“学生资助”板块,点击“社会资助申请”,找到“浙江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续助)”,如实填写信息并填写上传相应附件(放弃续助学生无需在ETA申请)。
2.电子材料:申请将学生系统内上传的附件、汇总表的电子版在9月22日12:00前以“2021级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以“姓名+附件原名称”命名相关附件发送至1206120664@qq.com。
3.反馈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联系有误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上述材料打包发回院系,院系打印后将在9月28日18:00前通知学生至开物苑1幢409签字。
4.学校初评并公示。
特别提醒:
1.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感谢信与放弃声明(附件3,一式两份),手写最佳,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手写签名及日期,本材料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续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区域等要求严格把关。
3.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 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唐洋 187681907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