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离校及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卡

时间:2022-03-24浏览:120设置

毕业生党员离校及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卡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走上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希望你继承“求是创新”校训,在新的岗位上继续顽强拼搏、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你走向社会前,请你留意发起离校申请完成离校事项。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须先完成离校手续。毕业生可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本科生服务/研究生服务→事项Z1723:本科生电子离校申请事项/Z1722: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在服务网上申请离校、并逐项进行办理审核。具体包含导师审核、论文提交、学院党委或团委、学院资料室、宿舍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等多项审批,逐一流转至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完成离校申请。“学院党委或团委”环节的审批在收到支部书记提交的离校信息采集表后即会统一进行审批。

在你走出校园后,请你留意及时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完成线下或线上的组织关系转接事项。对于去向地不支持线上转接的党员,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本人持介绍信去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督促拟转入党组织于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反馈给转出的党组织(清晰的介绍信回执图片发回,传真、快递等方式寄回纸质回执)。对于线上省内转接及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请本人及时督促拟转入党组织在党员信息系统中进行电子转接申请的审批接收。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重开。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将介绍信带在自己身上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将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将成为“口袋党员”。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造成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学院党委将依据规定(详见党章第九条)进行党内处置。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十九大修订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咨询学院相关老师。联系人:王芳官老师,电话:0571-87951787

特此提醒。

衷心祝愿你鹏程万里、前程似锦!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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