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4月13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申请表》(附件3)、在校期间成绩单pdf版(附件4);香港海鸥助学金新申请同学填写其特殊申请表(附件5)、在校期间成绩单pdf版(附件4);申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提交电子版成绩单需写明上一学期学业均绩与成绩排名。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与成绩单pdf版(附件4,以下上交电子与纸质材料时同),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将申请表、成绩单PDF版、汇总表填写后以“【资助项目名称】+学号+姓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ufeng_chen@zju.edu.cn,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资助项目名称】+学号+姓名“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4月19日18:00前,外设助学金校级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联系有误的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申请表打包发回院系,
3.4月25日12:00前,请申请同学打印并签字上交盖章版成绩单(一式两份,波音助学金一式三份)、申请表(一式两份)。
4.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注意:
1、本学期学院分配到的外设助学金及名额为:邹怀熙励志奖学金 1名 以及 誉馨助学金 2名。
三、申请材料清单
1.电子版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表(无需签字、盖章);
(2)成绩单pdf版(2021级新生无需提交);
(3)汇总表(无需盖章)。
2. 纸质版材料,需打印、签字提交:
(1)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
(2)盖章版成绩单(新生无需提交,一式两份),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版)。
特别提醒:
请学院(系)、学园辅导员积极做好新申请的审核工作,对受助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成绩、籍贯等要求严格把关,并注意检查申请表格式、助学金名称等重要信息,如有必要可帮助适当调整订正。
如有问题请联系:陈老师 18888915361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学院(园)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2021-2022学年香港海鸥助学金申请表(注意有两个sheet正反页).xls
附件6: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