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本发〔2018〕5 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2021年度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检查,采用PPT汇报形式。
二、 检查要求与内容
1.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表——>导师批阅中期检查表——>学院组织专家中期检查——>评定中期检查结果。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按申报书计划进度实施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效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结果评定:通过、暂缓通过、中止三个层次。
4.根据学院“宽进严出”的原则:中期检查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10%,期末检查淘汰率不低于5%。
三、 进程安排
11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表。
11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联系指导教师批阅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完成批阅中期检查表。
11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打印由导师评阅后生成的pdf《中期检查表》和《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交学院本科教学科(玉泉教1-325)。
12月初,学院组织专家分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他
凡参加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的学生,只有参加和完成全过程(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方可记第二课堂科研训练相应学分。对于无故或随意放弃项目研究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