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时间:2021-09-30浏览:4897设置

2021级机械工程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机械工程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按照浙大发本【2016109号《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及本科生院《关于2021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一、机械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刘振宇、项淑芳

成员:谢金、杨将新、顾大强、汪延成、纪杨建、钟瑞明、王芳官

二、专业接收要求与办法

1.专业接收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的确认条件;

2)有志于进入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3)身心健康;

4)特殊生源按浙江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轮(类内确认)

申请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名的同时需要根据机械学院的要求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按学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小于等于专业容量,直接录取;若仍有容量则按后续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遴选录取直到容量满。原则上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容量,则仅在第一志愿中进行遴选录取。

遴选由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先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后,无特殊情况,按高考成绩排序,方法如下:

1)学生按高考成绩统一排序,采用学生高考相对成绩,其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高考成绩

高考相对成绩 = ————————————————×100

                 生源地省市进本大类的最高高考成绩

注: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类为统计单元。

2)名次在容量70%之前的学生,直接予以接收。

3)其余同学需参加面试,面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特长和专业学习能力等综合素质。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总成绩=高考相对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第二轮确认(跨类和类内确认)

1)第二轮确认可接收类内或跨类申请,学生在学校教务信息系统中最多提交一个类内或跨类专业志愿申请。

学生报名时间:111511:00111715:00

专业遴选、公示时间:1117日—112416:00   

公示请见机械工程学院网站

学校公示时间:1125-122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十四个省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生源地学生跨类确认应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高分转低分。

2)遴选采用专家书面评审或面试评审,评审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特长和专业学习能力等综合素质。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总成绩=高考相对成绩(60%+评审成绩(40%)。

    (3)公布第二轮专业录取名单。

4.转专业

根据学校规定每位学生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在每年夏、冬学期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请关注学校通知。

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学生在不同招生代码间进行主修专业确认或转专业时,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目标专业对应招生代码所在生源地的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21级接收转入条件为:

1)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3

2)前置课程修读要求:一年级春夏学期转入学生,课程微积分(甲)I必修。其后转入,课程微积分(甲)必修,且大学物理(甲)、工程图学、工程训练中32。指定课程成绩要求70分及以上。

申请学生除提供第五条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在校(浙大)成绩单。专业通过对申请学生材料审核、面试等方式进行遴选。审核时间按学校安排进行。

5.机械工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班

机械工程学院计划在大一入学新生中招收机械工程卓越班”30人。卓越班通过开设荣誉课程和配备高水平的师资力量进行培养。在2021级工科实验班学生中择优录取,单独编班。详见学院网招生简章。

三、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容量

机械工程专业专业容量表(不含竺可桢学院、留学生及内地民族班学生)

专业名称

第一轮类内容量(计算时需含三位一体学生人数)

设置相关课程要求的专业扩容率5-20%

第二轮容量(不超过)

大一寒假转专业容量

大一暑假申请转专业容量

大二学年转专业容量

机械工程(含机械工程卓越人才班)

175

9

12+余量

5+余量

9+余量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系统报名并递交书面申请;

2.按学生志愿依次进行录取时,申请人数超过容量时专业进行遴选;

3.相关专业通过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面试进行遴选,部分特别优秀学生审核后可免面试直接录取;

4.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5.上报学校。

五、学生申报材料

学生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陈述(1页),可用中文或英文,600-800字。主要阐述为兴趣、爱好、特长以及为什么选择本专业,有哪些优势,相关经历等。

2.个人简历,可用中文或英文。

3.辅助材料:项目经历、社会实践、竞赛等证书,其他辅助性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申请者个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实,取消申请资格。

六、咨询及联系方法:

专业内容请咨询以下老师:

咨询内容

负责人

E-mail

电话

专业内容

谢金

xiejin@zju.edu.cn

15925641742

杨将新

yangjx@zju.edu.cn

87953198

顾大强

gudq@zuj.edu.cn

87953298

纪杨建

mejyj@zju.edu.cn

13034207089

办理流程手续

本科教学科

钟瑞明

zhongrm@zju.edu.cn

87952346

团委王芳官

wfg@zju.edu.cn

87951787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联系方式:

地址:玉泉校区教一325

电话:0571-87952346

邮箱:z55@zj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办公网页http://me.zju.edu.cn/

本细则由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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