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按照相关要求,现启动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1.2021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2.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的全日制研究生老生;
3.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但授信期限已过(如2020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的老生;
4.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需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老生。
二、主要政策
1.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2.申请人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贷款期限: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期限一经确定无法修改;
4.贷款放款:此次申请只针对本学年,申请成功后只发放本学年贷款;
5.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
6.贷款还款: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署还款协议)或申请继续贴息;
(2)借款学生毕业后进入还款期的,可享受最长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
(3)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入贷款查询后还款,非还款协议申请)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银行仅按贷款实际期限计收利息,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借款学生在毕业前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入贷款查询后还款,非还款协议申请)提前还款,则利息仍由财政资金补贴,学生只需偿还贷款本金。
三、申请流程
1.请需要申请(新申请+提升额度)的同学,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附件2,填写说明请见附件1)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携带纸质版至贷款办理现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并填写《浙江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机械)》(附件4);
3.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确保申请资料的信息正确、符合要求;在申请期间所填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请加入钉钉群(扫描下方二维码),以便后续联系;
4.请已获批/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阅读《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告知书》(附件5)并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知悉情况反馈表》(附件6);
5.在10月9日16:00之前将附件4、附件6电子版发至邮箱:zjujxxytw@163.com(邮件主题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姓名)。
疑问咨询:金老师、高同学
联系邮箱:zjujxxytw@163.com
联系电话:87953326(教1-324)/13629878271(高同学)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4 浙江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机械).xlsx
附件6 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知悉情况反馈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