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
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要求,学院团委将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面向全学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推优的同学将参加由院级党组织统筹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要求:
政治信念坚定,思想积极向上,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业成绩优秀(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群众基础良好。且此前未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注意事项:
1.外校考入的研究生新生,若其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遗失或不能证明其积极分子身份,也应重新参与推优。若之前的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齐全,能够确认其积极分子身份,但仍需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和《浙江大学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参加我校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和积极分子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方可有资格在我校入党。
2.对于此前已被推优并编入入党积极分子小班的同学无需再进行推优。
二、推优流程要求:
1.各团支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各团支部推优人数不限,但仍需按照支部内民主投票高低进行排序,并由团支书审查推优材料。(院团委会根据校团委要求取团员总数的10%作为最终人选,人数如果超出限制名额院团委会进一步筛选,支部内排名将作为重要参考。)
2.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必须采用线下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
3.推荐对象应按照《推优表模板》(附件4)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含1000字个人事迹,个人事迹格式宋体/小四/1.5行间距)(附件2),由团支书汇总填写《浙江大学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将以上表格交至院团委。
注意事项:
1.对于外校积极分子且材料齐全的推荐对象,团支书在填写《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时需备注标明“外校积极分子且材料齐全”。
三、推优时间安排:
9月23日至10月9日:团支部推荐阶段
10月10日至10月15日:院团委初步审核阶段
10月15日:党支部审核阶段
2. 上交方式:
电子材料:附件2、附件3
研究生以支部为单位,文件名统一为“XX团支部推优名单”;
18、19、20级本科生由各团支书发至团总书记处汇总,并命名为“XX级团总支推优名单”;
研究生团支部发送至:zju_tuanwei@163.com
本科生团总支发送至:zju_me_z@126.com
纸质资料:入党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附件3
研究生以支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汇总交至教一329陈熠钧老师处。
18、19、20级本科生由各团支书将纸质材料汇总交给团总书记,团总书记交至教一329陈熠钧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
吕昊 18888926845
曹宇恒 13757257547
截止时间:10月30日晚上23:59,逾期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