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关于推荐2022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浙江大学2022年推免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机械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华勇、梅德庆
副组长:刘振宇、项淑芳
成员: 成员:杨将新、顾大强、纪杨建、谢金、费少梅、汪延成、王庆九、钟瑞明、李宏庆、王芳官、陈熠钧
申述联系人:项淑芳,联系电话87951781,邮箱zjuxsf@zju.edu.cn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为机械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已取得有效学分125分,并获得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学分110分及以上且必修课程未获得学分课程不超过一门,经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三年综合绩点排名与素质加分(绩点)之和的排名在本专业前60%。素质加分标准详见《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2023届起,要求三年综合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60%。
4.外语水平优秀,大学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要求46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或GRE≥1600、或曾发表高水平英文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符合专项素质评价加分者,外语水平以学校要求为准。
5.未受过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6.个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愿意在所选专业完成全部学业。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
1.学业综合成绩构成
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形成,根据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优先。
素质评价加分总和应不超过1.0。
(1)思想品德评价:
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价合格的学生方可进入后续的推免流程, 思想品德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思想品德评价由团委负责评定。
(2)学业评价:
前三年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占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30%计算学业评价成绩。
(3)素质评价:
(a)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入伍服兵役、参加支教等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加思想政治工作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计入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
(b)对于申请思政2+2的学生,进行专项素质评价。素质评价的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获得思政2+2加分的学生,得到推免资格后,不得转为普通推免生。
(c)对于学科竞赛获奖(符合《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 号)和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核定,学院审核后给予专项素质加分。
素质加分标准详见《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
2.推免名单确定
(1)计算各专业的三年学业成绩并公布。
学业成绩=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30%
(2)依照《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计算各位申请人的素质评价加分。
(3)计算各专业申请人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业评价分+素质评价加分
(4)根据本实施办法按分配名额1:1.5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竺院学生按竺可桢学院培养要求,单独排序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13日,本科生院公布各学院(系)推荐名额;
2. 9月16日前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 9月17日16:00前,根据实施办法按分配名额 1:1.5 比例确定并公示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
4. 9月20日9:00前,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中心。
5. 9月20日16:00前,本科生院在本科生院网站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08655,邮箱wangwangjin@zju.edu.cn。
6. 10月1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请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关注《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其它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
(五)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附件:
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规定办法(2021年修订).pdf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