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1-03-18浏览:167设置

【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机械工程学院奖励名额4人,奖励金额为5000/人。

四、评选材料:

电子版材料:填写附件12021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将电子表发送至团委邮箱zjujxxytw@163.com(邮件以学号+姓名+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命名)

纸质版材料:填写“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一式一份,打印后导师签字,与证明材料交至1-324

请有意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于323日周二1730之前,提交上述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

五、评选说明:

(一)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二)研究成果必须为2020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192020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疑问咨询:金老师、柯同学

联系邮箱:zjujxxytw@163.com

联系电话:87953326(教1-324/13234029980(柯同学)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1318



附件1:2021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机械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请表.xls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