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时间:2021-01-21浏览:106设置

(本方案适用于报考全日制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博士的考生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处理投诉。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华勇、梅德庆

副组长:刘振宇、项淑芳

成员:何闻、董辉跃、宋小文、雷勇、张树有、王林翔、纪杨建、宋晓云、叶建芳、张瑜彬

(受理申诉:E-mail:zjuxsf@zju.edu.cn)

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由五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其职责为: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并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科研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英语能力等。

二、 材料审核

1、直博生(全日制学术博士):材料审核小组当年9月根据接收校内外推免生通知中接收材料按学科研究方向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2、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学术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材料审核小组根据在校硕士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复试名单。

3、普博生(全日制学术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

学院研究生科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小组对成功报名及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学科现有指标情况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主页通知。

三、 考核办法

1、直博生:按校内外免试生的考核办法考核并录取。

2、硕博连读生: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从事课题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3、普博生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学院组织的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由笔试与综合面试组成。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机械工程基础》,由学院统一组织,考生在如下选项中选择一项(每项总分为100分)作答。

选考一:机械工程基础——现代控制理论,主要考察内容:状态空间模型及变换方法;状态空间模型的解及性质;李雅普诺夫稳定性分析、有界输入-有界输出稳定;可控、可观性的性质、卡尔曼分解、可镇定与可检测性;系统实现与最小实现的性质;状态反馈及观测器等相关基础知识

选考二:机械工程基础——现代测试技术,主要考察内容:测试系统的概念、组成及特性,信号时域与频域分析方法,传感器的原理及应用,滤波器等相关基础知识

选考三:机械工程基础——机械设计基础,主要考察内容:机械零件、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理论和材料力学相关基础知识;

选考四:机械工程基础——工业工程相关理论,包括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和运筹学等相关基础知识。

综合面试: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学科或研究方向的不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名。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学科背景、科研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导师拟接收名额及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结果,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1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3、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机械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安排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等实际原因而调整,请务必关注学校、学院后续最新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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