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1月1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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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工作

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经机械工程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前,应通过学位论文预审

第二条 各学科点(系/所)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审核小组3-5名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组成,设组长1名(5人小组可增设副组长1名),秘书1名。审核小组负责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专家并审核预审结果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可进入学位论文预审环节研究生应在论文正式送审前将学位论文隐名版本提交给各学科点(系/所)审核小组秘书。由学科点(系/所)组织1-3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审评阅。专家需在3天内完成评阅并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1预审结果为B(有较大差距,需大修改后送审),学生需认真修改论文,并由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把关确认

本规定自202111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111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专家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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