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0-11-27浏览:62设置

各位老师: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主体目标,结合我校科技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技原始创新能力以及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提高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

(通知链接:http://rd.zju.edu.cn/rdoffice/2020/1126/c24007a2220747/page.htm)

一、项目征集方向

立项项目需围绕国家面向2035的科技创新布局和学校“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面向学术前沿,突破性思想、颠覆性技术、革命性产业领域以及国家战略、全球性重大科技和治理问题,以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寻求突破方向,具有前瞻性和探索性。

二、遴选方式及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申报。

2020124日前,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参照《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立项建议书》(附件)填写申请材料,发送至sme_rd@zju.edu.cn

2020年1210日前,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到学部。

2020年1215日前,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数排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院。工学部限10个名额。

科研院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排序,提交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三、申报说明

1、项目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2、项目的选题与方向要求按照科研范式转型要求,强调学科交叉。曾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校长专项支持的选题方向不再重复资助。

3、本次项目征集主要面向中、青年科研拔尖人才,具有较好科研基础及创新性思维,具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者不能申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谭泽宇(87951275,sme_rd@zju.edu.cn)

林慧芳(88208863,kyylhf@zju.edu.cn)



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建议书.doc


科研科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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