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 号)文件精神,现需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
(1)文件对开题报告有明确的时间规定: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 1.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 2.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 1 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 1.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 12 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 6 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属涉密论文,请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涉密项目学位论文开题审核表》(见附件)。
请2018级以前(含2018级)的直博生,2019级以前(含2019级)的硕士生、普博生、硕博连读生在12月底前完成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不少于4000字,博士不少于6000字),并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评审。评审通过后,研究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题报告界面,上传开题报告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后,从系统导出开题报告表,经导师、考核小组成员签字后以研究所为单位交学院研究生科存档(2020年12月25日前)。
(2)关于硕士生中期考核: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规定,学院定于11-12月对2018级及2018级前未考核的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此次中期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希望同学们认真填写。2019级硕士生可以将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一起完成。2018级硕士生如之前已经完成开题报告,只需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按研究所或导师组(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进行,研究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录入相关信息,上传中期总结(不少于1500字),在考核完成后录入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从系统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经导师、学科负责人签字后,以研究所为单位交研究生科存档(2020年12月25日前)。
请各位同学相互告知,同时也请所有研究生认真学习《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 号)、《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0号)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科。
机械工程学院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