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学期考试监考安排通知 (监考老师)

时间:2020-11-10浏览:81设置

根据学校安排,2020-2021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线下考试将于20201116日(周一)至1120日(周五)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生各类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通识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的考试、考查都在考试期间进行。学生、教师、各学院教务人员可以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网址:http://jwbinfosys.zju.cdu.cn(进入系统后,在信息查询栏下考试查询条目中进行查询)

2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每场次时间分别为:第一场上午8001000;第二场10301230;第三场下午200400;第四场晚上630830

3监考教师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由他人代替时,必须事先填写《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见附件1),并获得系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报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备案。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请其他教师、研究生或其他人员代替监考;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请监考老师携带《学生考场名单》、《学生座位号》(紫金港校区教学楼的考场名单带有座位号),提前15分钟准时到场并张贴《学生座位号》,要求学生按座位号对号入坐。每个考场的监考在开考20钟后要及时登记缺考学生学号和姓名,《缺考登记表》交巡考老师。

每场考试请监考老师务必做好《学生考场座位表》、《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等三份表的登记工作。

5、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邀请两名参考学生共同清点试卷并签字确认后,再将《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交给主考老师,由主考老师交开课学院本科生科。

6、监考教师务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2),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考教师应携带校园卡或工作证,并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考试前应按监考教师职责要求做好考场考前的清场工作,在黑板上写好规定的板书内容(见附件2。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将及时通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

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doc

2.监考板书内容、《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doc

3.监考指令和规范用语.doc

4.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秋学期考试安排表(监考教师).xlsx

5、2020-2021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工作手册20201110.pdf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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