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等通知精神,现将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中期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9级普通博士生、2018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请务必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三、 中期考核操作流程
各研究所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专家组成,负责本研究所的中期考核工作。各研究所根据各所实际情况可以按专业或研究方向或项目组对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
考核完成后,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录入“学科考核小组”(首位请填考核小组组长),提交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考核表和个人小结交导师签字后于11月1日前交至各所所秘(各所考核时间由各所具体安排)。导师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导师考核意见。
请各位博士请各所所秘于11月5日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个人小结、中期考核汇总表(邮件附件)(以上材料均需各考核组长签字)等纸质材料递交至学院研究生科(教1-32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ejianfang@zj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