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1浏览:68设置

各所、各研究生德育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学年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和评优工作是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职责,结合学校和本单位考核细则实施。

二、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

2. 研究生评议:学院通过述职、测评、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所负责党支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参与评议的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和代表性,全面真实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对评议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

3. 学院(系)考核:学院(系)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纪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由学院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最后被推荐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电话通知),同时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5.材料上交时间:请各位德育导师于103011:00之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个人详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jxxytw@163.com,并将纸质版交至教一324办公室。

注:研究生评议和院系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结果运用

1.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pdf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



联系人:金娟霞 8795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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