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现启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老生,以及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需要进行认定。
2.硕转博研究生,需用博士研究生身份重新认定。
3.2020级秋入学新生,已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无需进行认定流程第一步;但需按认定流程第二步、第三步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发送至相关邮箱。
4.往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无需再次认定。
5.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建档者,才有资格参与社会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以及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学费缓交、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等的资助对象。
二、认定类型

三、认定流程
1.请需要认定的同学,2020年10月10日—10月16日12:00,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在“经济困难生”模块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提出申请。

2.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情况说明表》和附件2《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表》;
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学生本人签名的家庭情况说明表;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认定的研究生提供相关证明和学生本人签名的家庭情况说明表(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
3.根据认定类型,在10月16日12:00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zjujxxytw@163.com(邮件主题为:经济困难生认定+姓名),并将附件1纸质版、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交至玉泉第一教学楼324办公室。
如有问题,请联系:
柯同学:13234029980
金老师:zjujxxytw@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0.9.30
附件1 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情况说明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