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本科生毕业季预告通知】预告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报到证开具、户口迁出等手续办理流程

时间:2020-06-09浏览:1559设置


2020届本科毕业生们:    

你们好!    

祝贺你们即将跨出学校大门,开始新的人生旅程!由于临近毕业节点,为了让大家对关于毕业生的档案寄送、开具报到证、户口迁出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有更好的了解,现对这些事宜进行初步预告,于部分资料现在未发放,希望大家先行了解,做好准备工作。

一、档案

学生档案是每位毕业生人生重要经历的原始记录,是毕业后办理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聘、安家落户、社保办理、工作调动、考研深造、出国留学以及未来退休养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且一旦遗失或损毁将无法弥补或再造。毕业季,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关注个人的档案情况。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学[2006]15)第四章:

第十二条: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管理工作部门和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部署,由学院具体负责,按以下规定进行。

  1.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毕业生报到单位人事部门。

  2.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

  3.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国防生选培办公室,由国防生选培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5.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立即向报到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应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反映。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应认真负责查询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第十七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其档案由学院移交至学校档案馆集中保存、代管。

同时请每位同学认真填写档案信息统计Excel表格并汇总给班长。确认无误后,请各班班长将所有同学的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zjumcdc@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档案信息-年级-班级。由于EMS面单未发放,大家等候通知。但是汇总表可以先统计起来,准备工作可以提前做好。

1. EMS填写格式:

1)寄件人:填学生本人的名字,学号要写在名字的上方;

2)寄件人地址:填“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邮编310027

3)收件人信息按照自己情况填写(如被高校录取,则按照高校提供调档函的填写;若就业,则按照报到证抬头的详细地址寄送档案);

4)勾选 “文件资料”方框。

2. 档案寄送注意事项:

1毕业后留在本校本院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填EMS单和报到证信息统计表(附件2填写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附件1时只需要填写姓名、学号、班级和就业去向(就业去向即浙大机械工程学院)即可。

2)毕业后留在本校外院或者在除了港澳台以外的其他国内高校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填写报到证信息统计表(附件2),EMS单和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填写请与读研所在院系确认后填写。

3)毕业后在港澳台读研的同学请询问读研院系是否接收你的档案。若不接收则需要将你的档案转到生源地,请参照档案寄送注意事项的第8点。

4) 延毕、休学的同学的档案继续由学院保管,等毕业时再办理档案转递。

5)毕业后工作的同学的档案根据报到证抬头所填单位寄出,请学生仔细询问用人单位后填写 附件1、附件2EMS单。

6) 除上海、北京就业外,其他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档案都需从学校寄出。

7)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 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

· 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原则上档案

留校。对于因故需暂时保留在学院的学生档案,学生必须说明原因,提交申请(附件3)。请学生本人在毕业后三个月内联系生源所在地(原户籍)市(县、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求该部门开具“调档函”并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机械工程学院329团委办公室(收件人:档案室,收件人电话:0571—87951522,邮编:310027)。学院收到“调档函”之后会将档案寄回学生的生源所在地。

如有疑问联系:郑同学  QQ:928619833

二、报到证

1. 除了毕业后在国内读研的学生,其他学生均需提供报到证抬头:

若毕业后在国内高校读研,学生无需开具报到证,学院将以调档函为依据进行档案转寄;

若毕业后去国外深造,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为该生生源地的人事局;

若毕业后直接就业,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详见下述第3点;

若毕业后待业,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为该生生源地的人事局,详见下图1

1 报到证抬头

2. 报到证的用途:

学院会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会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3. 报到证抬头

报到证开具前,毕业生已确定在就业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报到证的抬头一般为就业单位名称或 XX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则上每个毕业生毕业时只能打印一次报到证,学生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定(必须准确,一旦错误,将很难弥补)“报到证抬头”后登陆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浙大通行证登录,完善个人信息见图二)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web/login/webLogin.zf并填写附件2交给班长请班长将汇总表格发送到zjumcdc@163.com 617前,邮件命名格式为:报到证-年级-班级,学院在毕业季集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工作日时间

2 就业与指导中心界面

4. 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白联归入学生档案,红联(研究生)或者蓝联(本科生)由本人领走,在前往就业单位报到和办理户口迁移时使用;

5.报到证的领取:领取报到证的时间将会通知各班班长,地点为教1-329团委办公室。报到证原则上必须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到证的有效期只有两个月(如在630号开具的报到证,其有效期为6.30—8.30),所以在830日之后报到的学生须先将档案转回生源地,之后确定了报到证去向,需要重新开具报到证的,请办理改派手续。

7.报到证遗失补办:    

受理对象: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提交材料: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件4

备注: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

     8.特殊情况:

     a.如果要在北京、上海落户的学生,等到落户确定,落户回函(图3)交至学院后才能开具报到证。填写统计表格时,要备注清楚自己的情况。

3 落户回执

b.如果在北京、上海就业,但不在那边落户的学生,则报到证应开回原籍,学生本人需上网查找当地县级及以上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自己的档案可以在那边存放后,报到证抬头就是XX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除上海、北京就业外,其他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当月需要暂缓开出报到证的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交《报到证暂缓开出申请表》 (附件5)

d.关于零星办理报到证,申请人在每周周五之前发送申请到邮箱1361633765@qq.com,邮件主题为“申请办理报到证_本科生_学号_姓名”,邮件内容应该含有报到证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档案邮寄信息情况统计表(附件1),包括“报到证抬头、就业单位名称、档案寄送信息(按照EMS格式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邮编)、个人联系方式”等,表格见附件。统一开具报到证、邮寄档案的时间为每周周三上午,周五上午,领取报到证时间为报到证信息发送至邮箱一个星期之后的周一至周五,地点为教1-329.

如有疑问联系:张同学  QQ:1361633765


三、改派

       1.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2.时间节点:应届毕业生在831前,改派手续在学院329办理,暑假期间也可在就业中心办理。831后,改派手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3.省内调整与跨省调整

         a.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b.跨省调整就业去向,或者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以及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注意办理的时间节点)。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701702713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

         提交材料:

         ·毕业证书

         ·原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附件6

     4.改派的几种情况

       a未就业报到证开回原籍的: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即可;

       b.原已就业,后办理违约且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

       c.原已就业,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需盖全。

四、户口迁出

按照学校要求,毕业生户口在离校前都要迁出,具体要求如下:

1.具体迁出程序同学们可以按照“安全保卫处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参考。(http://bwb.zju.edu.cn/2019/0611/c2707a1223848/page.htm 具体要求可以参照链接的附件8) 

2.各班班长需要填写(仅限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不用统计),统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附件7(注:学生自行办理的需在表格中备注栏标注“自行办理”)615日中午12点前交到教一329并邮件转发到zjumcdc@163.com(命名格式:……信息表-年级-班级);

3.到北京、上海就业的学生,如需单独申请户口缓迁,可以按照《毕业生户口缓迁程序》办理。(《毕业生户口缓迁程序》下载地址:安全保卫处网站→办事指南→户口(http://bwb.zju.edu.cn/2015/0609/c2681a190231/page.htm)。自行去安保处网页下载《户口缓迁申请表》办理离校手续,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缓迁申请表》照片;

4.需要自行办理的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前往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

5.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安全保卫处已经委托信息中心把其信息上传到毕业离校系统,毕业生离校系统中“安保处”审核一栏会自动通过。

6. 为便于毕业生在暑期办理户口证明等需求,经与求是派出所协商,同意户口在浙江大学的,因升学继续在浙江大学就读的毕业生(含本科毕业和硕士毕业生),其户口延迟至下学期入学时办理,请学生到时自行前往求是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信息表依旧填写,备注注明(攻读本校研究生)。  

注:关于户口迁移问题,由于今年特殊原因,外地毕业生若未返校的话,将会另行通知。

对于户口迁出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71-88206065


附件一机械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二机械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三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暂缓寄出个人档案申请表.doc

附件四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附件五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暂缓开出报到证申请表.doc

附件六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doc

附件七机械学院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xls

附件八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九202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北京上海落户等事宜办理须知.pdf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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