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批学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此次学费补助面向对象:
2019级及以前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
在2020年5月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基础上,经学院(系)、学园审核、学工部复核,初步筛选出366名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同学,具体名单请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注意:单亲、父母残疾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三、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的标准为每学年不超过6900元。
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各专业的标准学费核算。(注:标准学费=学分费+专业学费,其中学分费按照每学年40学分核算,专业学费请见附件4。)
五、工作流程
1、6月8日24:00之前:符合学费补助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学费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注:所有学生均在“学费补助”项目中提交申请)
2)下载打印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空白申请表填写)。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申请金额等填写清楚,申请人签名需要手写。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交学院(园)处。
3)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6月12日17:00之前:各院系、学园需要完成ETA系统中学费补助申请学生的申请审核。
4、6月14日24:00之前:学工部完成审核。
5、学费补助需提交电子文本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由于疫情影响,已返校同学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先上交学院教一329办公室李杨宁老师,未返校同学可缓交纸质申请表,待返校后再上交。学院、学园将纸质表收齐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社学生事务办公室(小剧场B座206),并自行存档一份。
附件1: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批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学生名单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服务社
2020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