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本校免试研究生在本科期间修读研究生课程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9-10-22浏览:60设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111号、浙大本发﹝201121号),结合本院本、硕、博贯通培养改革思路,同时让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科学研究,鼓励学生在本科期间修读研究生课程。学院决定自2019-2020学年冬学期开始,试行本校免试研究生先行修读研究生课程。

第二条    为规范该项工作,加强日常课程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浙大发本﹝2008116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选课开放对象

第三条    已获得本校本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并被本学院拟录取的本校本院在读本科生。


第三章 选课流程及课程修读要求

第四条    选课分为网上选课和线下选课两种方式。网上选课方式为经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后,登录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网上选课系统选课。网上选(退)课期间,选(退)课学生应遵守网上选(退)课有关管理规定。线下选课方式为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登记表》后,交至研究生科备案。

第五条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选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在研究生课程补选阶段开放,其中研究生英语、政治课程仅在春夏学期开放选课,秋冬学期不开放;线下选课仅受理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在每学年的冬、春、夏学期开学前一周将《机械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登记表》交到学院研究生科登记备案。

拟录取结果尚未确定,但有明确意向推免至本学院的同学,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补选秋学期研究生课程。

第六条    学生选课应注意所选研究生课程的上课时间、考试时间和开课校区等信息,所选课程不能发生时间或地点冲突。选课、听课、参加考核的教学班三者必须一致。

第七条    本科生须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与接收导师或研究所负责人(未确定接收导师)共同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完成课程修读。原则上学生在本科期间应至少完成6学分以上研究生课程的修读,在此基础上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完成研究生阶段规定的课程最低总学分。


第四章课程 考试及学分认定

第八条    已修读的研究生课程必须通过课程考试,同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在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入学时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机械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选修学院研究生课程登记表.docx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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