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2015年9月修订)》,现将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和学院院设奖学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与校级外设奖学金评选方法
1、省政府及校级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含各项标兵)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竺院同学不参加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评选。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最高一项金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奖金累计情况将作为外设评选的参考。
2、机械工程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的名额参考附件一《省政府、校级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
3、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查看附件二《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并填写附件四《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4、本次省政府奖学金与外设奖学金申请暂时仅需填写附件四,按要求及时上交即可,具体材料待初评结果确定后另行补交。
5、评审表中有关学业排名、德育、体测成绩,请参照【本科17级评奖评优4号】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体测成绩结果、能力素养评价、学业成绩排名公示。
二、院设奖学金评选方法
1、院设奖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签订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原则上在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含各项标兵)的学生中评定。院设奖学金面向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括竺院学生)。
院设各类奖、助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同等条件下,未获得校设、外设奖学金的同学或获低额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2、机械工程学院院设奖学金的名额参考附件一《省政府、校级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
3、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查看附件三《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并填写附件四《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4、本次院设奖学金申请暂时仅需填写附件四,按要求及时上交即可,具体材料待初评结果确定后另行补交。
5、评审表中有关学业排名、德育、体测成绩,请参照【本科17级评奖评优4号】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体测成绩结果、能力素养评价、学业成绩排名公示
三、评审流程
1、申报材料上交:请将附件四电子版于2019年10月18日24:00前发送至meaward2019@163.com,以“姓名+17级省府&院设&外设奖学金申请”命名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
2、每一个人至多申请三个志愿(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者本次只可申请两个志愿),最后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各申请人实际情况展开评定工作,原则上每人至多荣获一项推荐资格!
3、申报截止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将组织统一评审,评定院级推荐名单。
如有疑问可联系
李老师 0571-87951522
附件三:
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pdf
附件四:
17级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