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16级评奖评优16号】关于申报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和学院院设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9-10-14浏览:516设置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20159月修订)》,现将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和学院院设奖学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与校级外设奖学金评选方法

1省政府及校级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文体、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竺院同学不参加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评选。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最高一项金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奖金累计情况将作为外设评选的参考。

2、机械工程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的名额参考附件一《省政府、校级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

3、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查看附件二《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并填写附件四《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4、本次省政府奖学金与外设奖学金申请暂时仅需填写附件四,按要求及时上交即可,具体材料待初评结果确定后另行补交。

5、评审表中有关学业排名、体测成绩,请参照【本科16级评奖评优3号】关于公示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宿舍成绩和体测成绩的通知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院设奖学金评选方法

1、院设奖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签订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院设奖学金面向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括竺院学生)。

院设各类奖、助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同等条件下,未获得校设、外设奖学金的同学或获低额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2机械工程学院院设奖学金的名额参考附件一《省政府、校级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

3、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查看附件三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并填写附件四《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4、本次院设奖学金申请暂时仅需填写附件四,按要求及时上交即可,具体材料待初评结果确定后另行补交。

5评审表中有关学业排名、体测成绩,请参照【本科16级评奖评优3号】关于公示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宿舍成绩和体测成绩的通知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评审流程

1、申报材料上交:请将附件四电子版于20191018日24:00前发送至meaward2019@163.com,以“姓名+16级省府&院设&外设奖学金申请”命名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

2、每一个人至多申请三个志愿(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者本次只可申请两个志愿),最后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各申请人实际情况展开评定工作,原则上每人至多荣获一项推荐资格!

3、申报截止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将组织统一评审,评定院级推荐名单。

  

如有疑问可联系

李老师  0571-87951522


附件一:省政府、校级外设、院设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二: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pdf

附件三:院设奖学金评审要求.pdf

附件四:16级省府&外设&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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