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16级评奖评优7号】关于单项奖学金(文体、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申报通知

时间:2019-09-25浏览:199设置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现将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公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思想品德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1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4号)的相关规定。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9月修订)》(浙大发本〔20081号)的相关规定。学业奖学金将依据学年成绩自动生成,无需申报。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

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机械工程学院名额待下拨,请同学们先行申报。

3)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机械工程学院名额待下拨,请同学们先行申报。

4)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机械工程学院名额待下拨,请同学们先行申报。

三、申报方法

各班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0-2名,打包附件1《单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并由班长填写附件2《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以“班级+单项奖学金”命名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于201992924:00前发送至meaward2019@163.com(若班级无推荐人选,也请发邮件说明),上交后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统一评审。

其中,学业排名、体测成绩、德育成绩等信息请参照

【本科16级评奖评优3号】关于公示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宿舍成绩和体测成绩的通知  (点击即可转到链接)

无法通过班级推荐,但是特别优秀的同学,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方式上报,信息仍需报送班长,班长请在上交的表格中注明推荐类型为“自荐”。学院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请通过班级上报。

 

如有疑问可联系

王泽   18868106472

李老师  0571-87951522

 

附件1:单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x

附件2: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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