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4〕6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因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的学费缓交手续。现需要各位同学在
一、对象
通过“绿色通道”暂缓缴纳学费的同学,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 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2) 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3) 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
二、所需递交材料
(1) 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1) 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3)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及复印件。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 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1) 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3) 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由村或社区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
4) 父母(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5)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3) 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
1) 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3) 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由村或社区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交至第一教学楼324办公室;
2、 截止日期为:
3、 已经交材料的同学,请及时补全材料。
如有问题,请联系:
金老师 jinjx@zju.deu.cn
王同学 19858877270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19.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