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16级评奖评优2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1浏览:232设置

各位同学:

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在此之前,将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本次工作将依照《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同学们可下载文末附件进行查看。

为方便同学们更好的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特发本通知,仅作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参考,具体工作流程以《办法》为准。

一、机构组成

层级

机构名称

机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团委书记、本科生科科长

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学院团委书记

学院分管综合测评工作的辅导员

学生干部

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团支书

班长、组织委员

班级内推选两名无任何职务的同学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依据

评价方式及结果

数据来源

 

综合素质

思想品德

项目申报、宿舍成绩、学生干部测评、班主任测评

“记实”+“评议”;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由各班级提供,院工作小组发布

知识水平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

70%学年主修课程均绩+30%学年所有课程均绩)

由学院教学科提供,院工作小组发布

综合能力

依据学生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

学生参评奖学金时提供

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的业绩

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证明

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等的获奖表彰证明

身体素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由公体部负责组织测试并评定成绩

由公体部提供,院工作小组发布

三、思想品德评价方式

1、记实

1)违纪行为

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系)、学园等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2)申报认证

大三、大四学生得分=四个短学期纪实考评认证所得分数总和+院级引导项目总库中个人得分。

*院级引导项目总库参照附件一中的《机械工程学院综合测评量化评分细则》。

3)宿舍记实

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浙江大学学生宿舍记实考评管理规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由宿管提供宿舍记实结果,院工作小组于院网公示

(4)学生干部测评加分

 团委挂职副书记、书记助理、团总支书记等

 院团委部长、学生会主席团等

 院团委副部长、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等

 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委等

20

15

12

6

学生对照加分额度,自行向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

(5)记实分数计算

记实分数=[(申报认证分数/140*100*85%+宿舍成绩*15%]*70%+学生干部测评分数*30%

2、评议

(1)个人自评

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小结。

(2)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审定

由班主任召开审定会,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讨论决定思想品德评价结果。

审定原则: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基本一致的,则以“记实”评价结果为准; 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则可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评定比例为50%及以下,“良好”的评定比例控制在50%及以上,“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公示及报送

在班内公示思想品德评价审定结果后,下载附件二,填写完善相应信息。电子版以“班级+思想品德评价结果”命名,9月1922:00前发送至2459438184@qq.com;纸质版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共同签字后,92016:00前送交学院教一329,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

注:excel表中《班内评价模板》工作表仅作为班内评价时使用,各班仅需上交《思想品德成绩》工作表即可。

四、学院公示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收到评价结果并审核后,于学院院网公示思想品德成绩、学年学业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并作为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如有疑问,可联系

王泽    18868106472

李老师  0571-87951522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2019911

 

 

附件1:机械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doc

附件2:《思想品德评价结果》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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