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关于做好2019届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7浏览:648设置

根据学校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2019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619日前:研究生与本科生到各校区医院进行毕业体检。

622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

618—26日:进行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

628日前:完成毕业生学位审核。

62428日:毕业生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到证。

62529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29日: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30日: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1日:本科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学位服。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13日:本科毕业生离校。

【说明】

1、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单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通过学院初审的,提交申请,根据电子离校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学院资料室”和“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无需办理电子审核;本科生“学院党委或团委”一栏学院会集中审核。有问题的本科生拨打87951787,联系王老师办理,研究生拨打87951522,联系张老师办理。

 2、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627日、28日:另行通知党员。

 3、领取毕业生、学位证、户口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另行通知。

 户口迁移证因故没有统一办理的,请根据学校通知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毕业生凭打印好并本人签名的电子离校单、本人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领取地点教一33371日上午09:0012:00

   注: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必须上传电子版毕业设计和上交毕业论文正式稿,否则不予领取。

3)相关证书必须本人领取。如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领的同学,被委托人需要出示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4)第二批毕业的同学,证书领取另行通知。

4、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本科生:62913:00,紫金港体育馆,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研究生:629日,紫金港体育馆,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5、毕业生档案转接工作

另行具体通知。

 

【联系方式】

李宏庆老师(毕业资格初审、毕业证、学位证)

hongqingli@zju.edu.cn87952346

张晓昀老师(就业事务、报到证、户籍、档案)

xiaoyun-zhang@zju.edu.cn,87951522

王芳官老师(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党员组织关系、电子离校单党委或团委栏目、其他毕业班事务)

wfg@zju.edu.cn ,87951787

 

附:委托书.doc

 

机械工程学院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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