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械工程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评议工作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学年小结表推迟到2019年9月以班级为单位下发。
二、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内容。
班级评议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实施。
班级评议结果以班级排名的方式呈现,按35%的权重计入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 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评为“不合格”。)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前,各班完成班级评议。注意:各班班级评议结果的纸质版必须在班内公示,且经班级每一位同学签字确认。
完成评议后,各班按照《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规定,召开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议,综合“记实”和“评议”讨论决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审议结果与评价结果不一致,可对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经班级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学院审核,具体上报时间新学期开学后,后续通知,请各班尽早完成审议。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