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29浏览:176设置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发〈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党委发〔201857号)、《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党委发〔201490号)、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挖掘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名额

拟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支部5个、优秀学生共产党员40名和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5名。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下属全体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机械工程学院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一年以上的学生党员。

二、    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全面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努力做到“五个强”:一是班子配置强。支部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严肃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三是激励支撑强。多形式挖掘、展示和表彰支部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资源保障强。加强资源支持,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特色党建项目等,落实“党员之家”建设。五是作用发挥强。积极发挥党支部思想引领与战斗堡垒作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勤奋学习,踏实进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    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与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采取各单位自荐的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  自我小结。各学生党支部和党支部(副)书记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努力方向。

2)  自荐评选。党支部(副)书记下载填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57日(周二)前将材料的纸质版递交至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教一329室)。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  自我小结。各学生党员对照通知要求,认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  个人自荐。学生党员下载填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57日(周二)前将材料的纸质版递交至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教一329室)。

组织推荐。学生党员下载填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后,57日(周二)前将材料的纸质版递交至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教一329室)。每个学生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四、    表彰奖励

1.  各单位的评选材料,经学生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讨论后,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2.  表现优异的学生党支部、学生共产党员、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院推荐其参评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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