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2019年春季(3月30日)授予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务请于2019年1月8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教1-322)办理学位预答辩申请登记手续。
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需导师签名)
2、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邮件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名);被EI、SCI、ISTP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等,上述成果请提前录入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管理—我的科研成果。
学院对本季度博士学位申请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折算排名,确定论文隐名抽审比例。未按时提交预答辩申请者,其学位申请时间顺延至下一季度。
学院研究生科
2018.12.14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docx
2018.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