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第21期SRTP(含2018国创、省创) 中期检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10-30浏览:678设置

根据浙大本发〔20185 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进度安排,2018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为了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采用PPT形式汇报。
      
二、检查要求与内容
       1
.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表——>导师批阅中期检查表——>学院组织专家中期检查——>评定中期检查结果。
       2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按申报书计划进度实施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效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检查结果评定:通过、暂缓通过、中止三个层次。

4.根据学院“宽进严出”的原则:中期检查淘汰率不低于20%,期末检查淘汰率不低于5%

三、进程安排
       11
22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表。
       11
25日前,项目负责人联系指导教师批阅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完成批阅中期检查表。

1127日前,项目负责人打印由导师评阅后生成的pdf《中期检查表》和《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交学院本科教学科(教1-325)。
       11
28-12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分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费报销

在研究过程中已经产生发票的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持发票于1113号前到本科教学科办理发票审核、报销事宜。(注意:校财务规定本年的发票只能本年报销,来年发票作废不能报销。)
      
五、其他
      
凡参加SRTP项目的学生,只有参加和完成SRTP全过程,如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后,经学院本科教学科认定,出具证明,方可记第二课堂科研训练相应学分。特别对于无故或随意放弃项目研究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附件:

 1机械学院科研训练项目分组名单(国创+省创+srtp=49项).xls

2关于做好2018年国创、省创、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docx      

 3科研训练报销流程(机械工程学院).pdf

 4、报销附件表格.docx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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