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资助7号】关于申报院设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8-10-21浏览:449设置

各位同学:

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院设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院设助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签订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奖励金额、评选对象等以协议上约定为准。

2.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3.评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院设助学金仅对已经通过学校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开放,并且优先考虑学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5.已经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院设助学金,只获得了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

6.每人最多申请一项院设助学金。

7.院设助学金和外设助学金不可兼得,因此请已获得外设助学金(连续资助)的同学不要申请院设助学金。

8.由于考虑到申报各项助学金人数的差异,最终评选结果可能会和同学们申请的院设助学金类型有出入。


二、院设助学金介绍

1、晶盛机电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15

奖励额度:每人5000

捐赠方: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圣奥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6

奖励额度:每人2500

捐赠方: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

3、77级校友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5名

奖励额度:每人2000

捐赠方:77级校友


三、评选办法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下载相应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于102317:00将电子版以“姓名+XX院设助学金”命名邮件主题及附件,发送至2459438184@qq.com,纸质版送交至教一329辅导员李杨宁老师处(非办公时间可放至“本科生上交材料”纸袋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助学金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评审将采用纸质文本评审和调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特别提醒:每名同学限报1项助学金,根据学院评奖评优条例,院设助学金与院设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选院设助学金,院设助学金与其余奖、助学金的金额、荣誉均可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

王泽   18868106472

李老师  0571-87951522


附件一:晶盛机电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圣奥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77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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