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院设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院设助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签订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奖励金额、评选对象等以协议上约定为准。
2.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3.评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院设助学金仅对已经通过学校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开放,并且优先考虑学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5.已经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院设助学金,只获得了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
6.每人最多申请一项院设助学金。
7.院设助学金和外设助学金不可兼得,因此请已获得外设助学金(连续资助)的同学不要申请院设助学金。
8.由于考虑到申报各项助学金人数的差异,最终评选结果可能会和同学们申请的院设助学金类型有出入。
二、院设助学金介绍
1、晶盛机电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15名
奖励额度:每人5000元
捐赠方: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圣奥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6名
奖励额度:每人2500元
捐赠方: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
3、77级校友助学金
年度获奖人数:5名
奖励额度:每人2000元
捐赠方:77级校友
三、评选办法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下载相应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于10月23日17:00前将电子版以“姓名+XX院设助学金”命名邮件主题及附件,发送至2459438184@qq.com,纸质版送交至教一329辅导员李杨宁老师处(非办公时间可放至“本科生上交材料”纸袋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助学金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评审将采用纸质文本评审和调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特别提醒:每名同学限报1项助学金,根据学院评奖评优条例,院设助学金与院设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选院设助学金,院设助学金与其余奖、助学金的金额、荣誉均可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
王泽 18868106472
李老师 0571-87951522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