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9浏览:183设置


各位同学、注册志愿者们: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 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 参评对象:20142015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 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 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517日至523日):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523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2.院系审核(517日至525日):院团委将于525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二级审核工作。

3.校级审核(517日至529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529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一级审核工作。

4.名单汇总及公示(529-63日):校青志暂定于63日将一级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校团委网上。

5.证书颁发(64日至66日):院团委在领取星级证书之后会通知一级审核通过的注册志愿者领取星级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5162400

注:“志愿中国·志愿汇”志愿服务平台(APP平台)试点院系(机械工程学院、医学院、竺可桢学院、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学生在该平台从201811日到201857日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已导入到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详情可登录网站查询。

2. 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

3. 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于51624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或者联系李同学解决;

4.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 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 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服务时数(小时)

第二课堂分

第三课堂分

一星级

41-70

0.5

1.5

二星级

71-150

1

2

三星级

151-200

1.5

2.5

四星级

201-250

2

3

五星级

251以上

2.5

3.5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同学: 17326085810

张老师: 15925606256

 

机械工程学院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8519


附件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使用指南(个人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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