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学金】关于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校设研究生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12浏览:554设置

 各位研究生:

本学年校设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见学校研工部网站通知: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104907      

1.各类研究生助学金

1)庄氏助学金、浙江农信助学金学院将分别推荐1-3名学生,推荐学生将参与全校的评审,最后确定受助名单;浚生助学金我院有2个推荐名额(一等、二等各1名),由学院确定后等额推荐名单给学校,由学校确定最终结果。

2)已获得浚生助学金并计划申请继续资助者(名单见附件三),需每人提交8001000字《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一式一份,详见研工部通知,纸质版交到教1-3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zjujxxytw@163.com(以自动回复为准),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学年小结。

3)唐立新助学金资助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中的经济困难研究生,请直接向研工部提出申请,详见研工部通知。

2.申请程序

1)之前已申请过院设助学金的学生,视为已申请,无需再次提交申请,推荐名单确定后再行按照学校通知补交有关申请表。

2)之前未申请过院设助学金的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于1116日中午12点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好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正反打印(严禁加页)、一式两份,交至教1-329办公室,并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jxxytw@163.com(以自动回复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切勿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XX助学金申请材料,学号-姓名-XX助学金申请表和学号-姓名-汇总表。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3.评审办法

1)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文本评审,评选出浚生助学金推荐者4名,并向学校研工部推荐庄氏助学金、浙江农信助学金的候选人,由研工部及助学金设立单位确定最终人选。

2)每名同学限报一项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同学们的申报项目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闫老师 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1112

 

附件一: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推荐表  

附件二: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浚生助学金拟继续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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