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6浏览:142设置

 各所、各研究生德育导师:

根据学校党委〔200538号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的精神,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促进我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和评优工作是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职责,结合学校和本单位考核细则实施。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一位研究生德育导师都要按照学校党委〔200538号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见附件1)中关于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职责和各学院规定的考核细则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2、工作评价: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评价由院(系)党委负责实施,要求根据德育导师在本学年工作实际情况与绩效,以及对所负责的研究生党支部、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分析的程度和深度进行综合评价。

3、研究生评议:学院将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班级调研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并由所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进行评议。

4、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由学院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最后被推荐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电话通知),同时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5、材料上交时间:请各位德育导师于111日下午4点之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个人详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l168@zju.edu.cn,纸质版交至教1-329办公室(注:纸质版中“系、所评价”,请各位德育导师找本所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所章;研究生评议和院系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结果运用

1、研究生德育导师的水平和业绩及考核结果应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岗位聘任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本学年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人:闫小龙   87951522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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