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处《关于组织浙江大学2016年度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16年度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特邀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至少5人)组成,主管本科教学院长负责。有关评审会、具体操作等工作由学院本科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1、优质教学奖:详见《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4)33号](附件2)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详见《浙江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附件3)
三、学院评选与推荐工作安排
1、2016年10月12日-10月20日推荐阶段
(1)优质教学奖
按照优质教学奖评选条件,教师自荐或基层教学组织组织推荐候选人1-2名。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按照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教师自荐或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候选人1名。
候选人均需通过“浙江大学教学奖评选网”(http://ugrs.zju.edu.cn/yzjxj/)在线递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邮件给学院本科教学办。
2、2016年10月21日-31日,学院本科教学科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每位申报人进行随堂听课,或组织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考查工作。完成候选人基本条件审核,以及学院对申报人教学优秀度评价工作。
3、2016年11月6日,评审结果在学院网和浙江大学教学奖评选网院系评审版块向院系师生予以公示,无异议后连同推荐材料报送本科生院。
四、其他
1、已获上年度优质教学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优质教学奖,本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不受此限;
2、已获上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本年度优质教学奖不受此限。
附件1 《关于组织浙江大学2016年度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4)33号]
机械工程学院
本科生教学办
2016年10月10日
